郑州市副市长高建慧要求在聚众场所推行火灾责任保险         
郑州市副市长高建慧要求在聚众场所推行火灾责任保险
作者:欧阳锋 文章来源:河南郑州消防支队 更新时间:7/12/20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要求,以及落实人大常委会消防法执法检查建议和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建立消防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近日,郑州市副市长高建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长期以来,火灾事故的客观存在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统计,1996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91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5亿元,可见,火灾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灾害。与此同时,全国保险业的火灾赔款与给付逐年增加。为充分利用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扶助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郑州市副市长高建慧要求在全市范围的聚众场所推行火灾责任保险。

 

高建慧指出,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协调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以及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火灾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要求,各级消防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选择一家机构网络健全、实力雄厚、信誉度高、服务能力强的财产保险公司承办此项业务。并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引导、督促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参加公众责任保险。在各地按照“政府领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加强检查,严格执法,积极稳妥地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保障体系作用。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

 

 

中国消防网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